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3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37号)文件的要求,为了确保录取新生在教育部新生注册系统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我校2023年逾期不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2026名新生(以下称为“拟注销名单”,具体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17:00止。
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和意见,请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0-28388108、020-28388105)反映情况。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我校将向省考试院提交拟注销名单,办理电子档案注销手续。注销后,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附件: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拟注销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名单公示.xlsx
招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