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2023-03-15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260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100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文化科总分85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

文化科总分90分。

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7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70分,体育术科175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60分,音乐术科15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60分,美术术科155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55分,舞蹈术科15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70分,广播电视编导190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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